在广东化州同庆镇的街巷深处,一群年逾七十的老人,守着一个跨越半个世纪的执念——要回他们自己的厂。
一、从红火到停摆:
广东省化州市同庆农业机械厂,自发组建于1963年,1979年正式成立,1992年依法登记为企业法人,拥有7233.29平方米国有土地、两栋厂房、车间及全套设备,32名职工以此为生。
2000年,因多年不年检,工厂被吊销营业执照致停工停产,但账目清晰:不欠外债,不欠内债,资产完整。
孰料这份“干净的家底”,竟成了此后十四年争夺的焦点。
二、“保管”变“吞并”。
停产后,时任厂长梁洪毅擅自将厂内全部资产及公章移交镇政府副镇长蔡国祥保管。2012年2月19日,蔡国祥调离时,将该资产移交同庆镇政府,仅留下一张保管清单。
同年,厂长梁洪毅与时任镇委书记李某珑(该人后被判刑)、社会人员陈某联手,假借“解决职工遣散费及偿债”为名,阴谋以300万元断卖本厂给陈某,镇政府以发放遣散费名义,将96万元发到职工手中,职工悉知此况而强力反对,致其断卖告吹。尔后,同庆镇府借保管之机,强行霸占,拒不返还。
三、十四年维权:信访与司法双重封锁
职工们为了维权、复产而长达14年向中央、国务院、中央社会工作部、中央第八巡视组、省、市各级部门递交诉求信,但大多数“不作回应”。镇政府始终以“不属于受理范围”、“系内部事务”为由拒绝返还资产。
司法途径同样受阻:前二次起诉,因“无公章”被驳回;2019年,职工集体提起返还原物诉讼,一、二审、再审法院均被认定“不属于民事审理范围”;2025年至2026年间,两次行政诉讼,茂名市一、二法院以“主体不适格”为由拒不立案。法律之门,对这群老人彻底关闭。
四、凋零的守望者
如今该厂仅存13人,法定代表人、后选厂长已相继离世,多数老人无社保、无医保、无责任田,农机厂资产是他们唯一的生存指望。
五、争议核心:土地价值与法律红线
同庆镇政府为何坚决不归还?答案写在那块7233.29平方米的国有土地上。据内部透露,镇政府已借“保管公章”之机,将该厂集体资产转为国有。
这与法律直接冲突。《城镇集体所有制企业条例》第五十五条明文规定“任何政府部门和其他单位和个人不得改变集体企业的集体所有制性质和损害集体企业的财产所有权。”
六、尾声:公道不该永远缺席
渴望着有一天能拿回土地和厂房,重新抵押贷款、转型、复产,为自己的晚年留一份保障,给后代一个交代。
法治的温度,在于不让任何一个群体在时间长河里无声消失。
14年的抗争换不来一次立案、一句回应——这不是个案,而是基层集体资产保护的一面镜子。
我们呼吁:
1.上级党委政府立即介入督办:彻查资产非法转移,厘清权属,杜绝“以保代占、以拖代决”。
2.司法机关依法保障诉权:严格落实立案登记制,让老人告状有门。
3.民生兜底同步推进:对无社保、无医保、无田地的职工,先行落实基本生活保障,避免更多生命在等待中逝去。








